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,当辽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对沈阳法轮功学员陈新野、韩春龙非法开庭过程中,“法官”陶占华亵渎法律、大施淫威,蛮横指使法警将两名辩护律师赶出法庭,并说出“不合适就不合适,违法就违法,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,共产党不倒台,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”等不理智言词。
你的命真的卖给中共了吗?作为法官,应该知道人间法律之上有天法,更应该懂得“人不治天治”的天理。也许其它中共死党也是有陶占华这样的想法,才敢在迫害法轮功中推波逐流、助纣为虐。
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下毒手的人,都是拿中共当“靠山”,可是偏偏中共是最不能靠的。一个即将掉下万丈深渊的东西,你往它身上靠,不就一块儿完蛋吗?“天灭中共”是啥意思?当亵渎法律的恶人洋洋得意之时,天法就降临人间了。中共能左右得了贪赃枉法的坏人,但左右不了高于人类的天。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们正在纷纷落马或“被自杀”,表面是中共内部倾轧的结果,实乃天理在人间的体现。
越来越多把自己当成中共死党的法官等不到中共垮台,自己就一命呜呼了:
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陈援朝死于肺癌